誰也無法保證,自己和綁架案就沒有一絲一毫的聯絡。哪怕是自己不知道,手底下的人可能也會暗中牽扯上。那就死球了。到了張庸那裡,就是鐵的證據。根本不可辯駁的。
怎麼辦?
當然是提前封口。
早早堵住張庸的嘴巴。還有委座的。
歸根到底,還是委座。
但是,最難滿足的,也是委座。
張庸的胃口,可能一二十萬就打發了。可是委座……
三百萬美元啊!那是委座要的。張庸自己要的,還得另外計算。李白鋪當然有壓力。
“不是我們一家全部出吧。”
“當然不是。”
“那我們家需要認捐多少?”
“一百。”
“太多了。拿不出。”
“理解。可以分期。”
“什麼?”
“可以分五年給。每年給兩次。”
“這……”
李白鋪忽然覺得,這樣似乎也行。
如果是一次拿出一百萬美元,絕對不可能。但是如果分五年給。每年給兩次。每次10萬美元。好像也不是不可以……
畢竟,這是委座需要的。張庸也就是負責傳話。不可抗力。
“成交!”
李白鋪果斷答應。
只要張庸不繼續盯著黃金榮,黃金榮絕對願意。
被張庸盯著的感覺,太難受。說不定哪天又被這個傢伙揪住。然後又是一筆潑天的富貴……
嗯,對別人來說,是潑天的富貴。對他們來說災難。
“嗯。”
張庸回答的有氣無力。
忽然感覺意興闌珊。覺得最後的結果,一點都不完美。
錢,落入了委座或者夫人的口袋。
自己就是個打工的。還得五年內不去找黃金榮的麻煩。
五年分期,其實也等於間接的承諾,五年之內,不會再找他們要錢。至少,他張庸是不可能再次出面了。
如果沒有這件事,他還可以零敲碎打,不斷搞一點。
唉……
說到底,虧的都是自己啊!
自己辛辛苦苦,忙忙碌碌,做盡惡人,最後都是委座和夫人的。
以後自己怎麼賺錢?
可能還真得從洋人那裡入手的。賺洋人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