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張庸這才明白過來。
敢情是徐恩增也有手下被謀殺了。也是下車買飯。
無論是復興社,還是特工總部,執行任務的時候,都是穿著深色中山裝的。外人的確是很難分辨。
可以換其他服裝嗎?
不行。
為什麼?
因為兩個部門都有一條訓令,就是繼承中山先生的遺志。
怎麼繼承?
穿著中山裝就是最好的繼承。
三民主義什麼的,懂不懂沒關係。反正沒人在意。但是中山裝必須要穿。
否則,怎麼忽悠別人?
“要不,徐處長,你下車處理?”
“我去上海。”
“你很著急嗎?”
“張隊長,你在我的面前耍心機,還嫩著呢。”
“還請徐處長請教。”
“現在外面情況不明,我怎麼可能輕易下車?你們也死了一個人,你怎麼不留在常州站處理?”
“我有要事。”
“我也有要事。”
“……”
張庸心想,你是怕死吧!
我要是處長,我特麼的就留在常州站處理。
我就不信了,會找不到兇手。
挖地三尺,花費幾萬大洋,也要將人找出來。
你懸紅我十萬美元。我也懸賞三千大洋,買兇手的資訊。三千大洋足夠了。
殺手裡面,同行相殘,也是常態。
挖金子的未必能賺錢。但是賣水的肯定是賺到了。
閉嘴。
兩人各懷鬼胎。
“哐哐……”
“哐哐……”
火車啟動。
繼續出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