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夢都呢,為了把這位嫦娥般的美女追到手、娶回家,也就始終不敢有得罪她的言行。
這會,夢都看到郝敏的手勢後,立馬明白了他的意思。
夢都無奈地攤了攤肩膀,然後快步走到麗萍跟前說:
“麗萍,我們今晚不唱歌了!現在時間還早,你看我們去哪裡消遣一下呢?”
是呀,既然出門了,總不能馬上就回家吧?
可是,不進歌舞廳唱歌,現在去哪消遣呢?
由於麗萍壓根兒就沒想過要去哪裡,她愣了片刻,隨口說道:
“要不就去城裡的公園坐坐?”
“上公園?沒問題。走,郝敏,我們現在就去西湖公園。”
夢都馬上向郝敏和史小春發出了指令。
“奧的”重新駛上了回城區的道路,快速穿行在樹影婆娑的沿江大道上。
大道兩邊,一邊是一幢幢鱗次櫛比的樓盤,以及安裝著高大電動轉盤和過山車等現代化遊樂器械的大型娛樂場;另一邊是章江河床中滔滔奔湧的波濤。
坐在轎車中,靜心觀看道路兩邊的景色,倒也別有一番風味。
“奧的”在林蔭大道上行駛了一會,郝敏到底憋不住了,忍不住向麗萍問道:
“麗萍,你為什麼不喜歡唱歌呢?”
“我不會唱歌。”
坐在副駕駛位子上的麗萍淡淡地回答。
“那你可以聽我們唱嘛!”
郝敏說了句有點冒傻氣的話。
“我不是說了嗎,你們只管唱好了。”
麗萍還是淡淡地回答。
郝敏無話可說了,車內又恢復了安靜。
是呀,麗萍為什麼不肯進歌舞廳唱歌呢?
原來,還是在小縣城生活的時候,應該是四年前吧?
麗萍家一位鄰居的姑娘,那年十七歲。
為了去外面打工掙錢,那姑娘獨自到了廣東深圳周邊的一個繁華城市。
大約也就出去了一年半左右,後來就回家了。
掙到錢沒有?
掙到啦!聽說掙了七、八萬呢!
但是,聽說姑娘的身體也得了病。
什麼病?
聽說得的是那種髒病——淋病!
後來才知道,姑娘到深圳後,開始找了幾家工廠,因為工資低,她覺得賺錢太慢,便選擇去了一家高檔歌舞廳。
開始,姑娘乾的是‘公主’的崗位,也就是在歌舞廳的包廂裡為客人倒茶、斟酒、整理衛生、倒換垃圾桶的服務小妹。
後來,她看別的姑娘掙的錢比她多了去了,而且都是大把大把往兜裡揣。
怎麼回事?
她向一位與自己來往比較密切的姑娘打聽,這才知道要幹那種“三陪”的活兒,才能大把大把地掙錢;如果只是一味地在歌舞廳幹‘公主’的活,錢是絕對賺不到錢的。
於是,她就主動要求當了小姐。
當上小姐後,姑娘確實賺到錢了。
可是,也就一年半的功夫,她的身體就徹底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