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看弗蘭克是個老粗,可並不意味著他不懂車。
事實上早年當豐田的第一代普銳斯進入到北美市場的時候,他就買過一輛。
當時一方面是為了體驗一把日本人吹噓的天上有地下無的混動系統。
另外一方面原因,則是因為那車補貼高,而且確實能省下不少油。
這對於那時候還沒發家的他而言,可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最關鍵是,當時開普銳斯,還是一種潮流的體現。
有一輛普銳斯,還很方便到學校裡去泡高知女性。
那會兒,就靠著那臺車,他泡過最少不下五個女朋友。
可惜那車用了三年之後,電池就壞掉了,從那之後他就在也沒怎麼買過電動車。
儘管最近兩年特斯拉,在北美炒作的很厲害。
可他還是覺得那玩意不可靠,續航里程太短了。
而且充電也不方便,萬一開長途,被拋在半路上,那可就麻煩了。
所以最近幾年,他都沒買過電動車。
不過能看到特斯拉,最近幾年在全球範圍不斷攻城略地,他還是挺開心的。
畢竟是他們亞美利加的產品嘛!
怎麼樣,你們炎國科技,就算發展的再厲害,在汽車這一塊,你們還依舊是個弟弟!
這就是以前他的真實想法,可是現在當他坐進這輛瑞虎混動車子裡面之後。
他的看法居然有點動搖了。
這炎國車,造的也不差啊!
車子好不好,對於他這種老司機而言,只要屁股坐進去,立馬就能感受的出來。
就拿這輛瑞虎而言,他屁股往車子的沙發上一座。
感受就是,這最起碼是一輛能對標終極豪華車的炎國車。
這沙發的用料和支撐,反正比日本車和雪佛蘭強多了。
在他看來,能和凱迪拉克,還有雷克薩斯掰掰手腕了。
而且這車子的內飾,和用料,更不用說了。
檔杆是電子的,還有好幾塊大液晶屏,能看到的地方,都用皮革包裹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