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的人幹專業的事,就得了。
後來,大家見這樣也能掙錢,汴京城就開始流行起開衣服鋪子了。
時至今日,汴京城裡做現版衣服生意的鋪子,不下於十幾家店。
陳樂天帶李萱兒來的的這家店,就屬於後起之秀。雖然做的比首創者晚了將近一年,但卻後來居上,隱隱成為了汴京城衣服鋪裡的三甲之一。
這家店叫四季衣鋪。
陳樂天挑了七八件衣裳,讓李萱兒去試衣間試試。
李萱兒不太願意,但陳樂天再三要求,萱兒只得乖乖聽話,抱著衣服進了專門試衣服的小屋子。
過了好一會兒,李萱兒才扭扭捏捏的走出來。是一件粉色長裙,陳樂天眼前一亮,道:“萱兒你看,你就適合穿粉色的,人漂亮就不要浪費了這份天生麗質啊。”
李萱兒害羞道:“我覺得一般啊,哪有多好看。”說著,走到大鏡子前,看著鏡中模糊的自己,能看出這件衣裳穿著確實挺好看。愛美是女子的天性,李萱兒平日裡只是沒想到要去打扮,而不是不想去打扮。
穿衣佩戴一直都是以樸素為主,這也是爹爹從小便教育她的。女孩家的,不能花枝招展的,咱們家畢竟不是什麼大戶人家,搞的那樣花裡胡哨的容易讓人誤會。
“去,再試試那件貂皮的。”陳樂天摸摸李萱兒的頭,道。
李萱兒哦了一聲,又跑進試衣服的屋子。這回,腳步輕快了不少,再沒第一次去試衣裳時的扭捏。
陳樂天看著李萱兒開始輕快起來的背影,心想,這回必須要把你愛買的天性啟用。在未知來信裡,陳樂天看到過這麼個說法:女人都是愛美的,女人都是愛買的。因為買,才美麗,因為會花錢,才能美麗。愛一個女人最好的方法就是給她買。
陳樂天讀到這段文字的時候,起初是不服氣的,心想女人哪能這麼嬌慣,慣到最後怎麼辦?那還不得被騎到脖子上?
但是後來長大了,在戰場上廝殺了五年,他了悟了。如果這輩子能活著從邊疆回來,再能幸運的碰上個自己喜歡的女子,一定要給她買,買許多許多東西。
因為人就這一輩子,能活下來,就已經很不容易了。再能找到喜歡的女子,要頭都給,何況花點銀子呢。
李萱兒越試越開心,七八套衣裳試完,又自己去挑了幾件衣裳,不用任何人說,自己就拿進去試了。
陳樂天坐在旁邊的椅子上,欣賞著李萱兒不停變換身上的衣裳,赤橙綠青藍紫全部試了遍,綾羅綢緞布衣貂皮的通通來一回。
陳樂天又想起那封未知來信裡說的,說在那個世界裡,男人們最害怕的就是陪女人買東西,男人們寧願去地裡幹活,也不願意陪女人逛上一天的街。逛街的疲憊,比干活累的多了。
這個陳樂天就不敢苟同了,這有什麼累的?只不過是陪在身邊跟著走走,最多拎拎東西罷了。走路而已,能比干活還累?
看來,那個世界的男人身體都不夠棒,多走幾步就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