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鐵頭幫就此分崩離析。
很痛快。
但陳樂天很清楚,這個方法一點用都沒有。
先不說他能不能殺掉他們,退一步說即便他真能殺了這些人。但首先,百姓們會為縣尊感到惋惜,甚至會在縣尊出殯的時候,百姓們都來悼念,哭的稀里嘩啦,就此,在史書上留下一筆的,是曹縣尊的名字,曹琳,清官,為了百姓,死在匪徒的手上。
第二,鐵頭幫就算灰飛煙滅。用不到幾年,就會有新的幫派出來。這個幫派的當家的如果不聰明,用不了多久就會被別的幫派所兼併。如果當家的足夠聰明,他就會跟官府的各級官吏打好關係,用金錢去收買。
然後官府和匪幫達成一種平衡。
我給錢,你別真出力搞我。
就這麼簡單。兩全其美。
苦的還是百姓而已。
讀書不少的陳樂天最明白一個道理。
一件與官場腐敗相關的案子,辦這個案子的最大意義其實根本就不在這個案子本身。
最重要的,是這個案子會有什麼影響。
案子本身無非就是懲罰這些貪腐的官員。
只有,辦了這個案子,讓案子真相大白後,百姓們能看清一個看起來兩袖清風的人,居然如此貪婪。
一個看起來正人君子般的官員,居然暗地裡如此的黑。
而且,讓其他官員不會有僥倖心理,讓他們感受到,只要你貪腐,你最終都會被發現的。這才是治理此類案件最大的意義。
讓新上任的,在任的官員,一提起這個案子,就暗自擔心。擔心自己會不會也像這個官員那樣,被發現,被抓起來,被遺臭萬年。
大多數情況下,一開始上任的官員,都是想為百姓做些事的。
貪腐這種事,極少有一開始就衝著貪腐來的。而是在後來的工作中,被金錢誘惑,被惡小而為之給一步步套進去的。
本來也許只是貪個十兩二十兩,貪的久了一百兩二百兩也能接受了。到後來一千兩一萬兩,也就不在話下了。
套路就是這麼簡單,沒多麼複雜,但是想要逃脫這個套路,真的很難。
那些一路考科舉而來的學子,多數並不太能看清這世上之事。
需要磨鍊的他們,從一開始,可能就註定了後來的貪腐。
所以,眼下官府這個案子,其本身並沒什麼大不了的。就本身來講,陳樂天一個人兩天,殺些人,也就算能為王家女討回個公道了。
但他不能這麼做,沒用,而且只會助長貪腐的官吏和土匪的囂張氣焰而已。
他必須要一步步慢慢來,把局勢一層層剝開來,把最中間血淋淋的事實擺在百姓面前。讓百姓看清縣尊,看清跟鐵頭幫勾結的官吏們的真實嘴臉。
這才能達到最好的效果。
所以,回到客棧後,陳樂天把整個剿匪戰的全過程,寫了下來。
一方面是做個總結,另一方面是寫出來,讓自己也更加清楚這個過程。
寫了大半天,才把這幾日的情況全部寫完。
寫完後他自己看了一遍後,便將其收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