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李家 (第3/3頁)

梓涵說李司是個老司機,駕駛技術很好。李琴剛開始沒接話,梓涵卻一反常態的苦苦哀求,說李司因見義勇為幫助女同事對抗上司的擾騷,被穿小鞋開除。又說李司人品好,駕駛技術好,李司的母親是個藥罐子,每月開銷很大。

李琴會拒絕人,但第一次見梓涵如此執著懇求,想到日常梓涵幫過自己的小忙,於是聯絡了李良。李良對明珠自然百依百順,直接叫人過來上班。

餘明問:“梓涵現在在哪?”

李琴回答:“她去年和我堂哥結婚,就住在李家。”

餘明看李助:“我想見見這位梓涵。”

李助還沒回答,李琴道:“我帶你們去。”

出了門,崔建道:“李家風景優美,我在附近轉轉,你們去吧。”渴死老子了。

李琴不疑有他,和餘明、李助步行而去。崔建對墨翎點了頭,拄拐要走,墨翎提醒道:“左腿。”

崔建看自己右手拿的手杖,回頭去看墨翎,墨翎似笑非笑看崔建,現場十分尷尬。崔建見他們走遠,拉下口罩道:“墨大律師,好久不見。”

墨翎點點頭,神情十分複雜,許久道:“好久不見。”

崔建沒再說什麼,拉上口罩,拄拐散步去。

一個小時後破案。

故事很狗血,大概內容是:梓涵和李司是戀人,梓涵一早知道李琴身份,故意接近,爭取在李琴身份曝光前和李琴成為朋友。其目的就是希望借用李琴身份和利用婚嫁實現階層躍遷。

李琴沒有心機,每次有宴會都會帶上梓涵。有李司的幫助,梓涵對李家重要成員瞭如指掌。在一次宴會結束後,梓涵找到機會和李琴堂哥睡覺。李琴堂哥雖不是浪子,但對一日情比較隨意,萬萬沒想到就這麼一次梓涵竟然懷孕了,梓涵懷孕五個月時嫁給李琴堂哥。

作為李司的老闆,李良有一次撞破李司和梓涵親暱,他嚴肅告訴兩人,表兄妹不能過於親近。事後李良越想越不對,在一次和堂哥吃飯時,委婉的提醒堂哥孩子不太像堂哥。堂哥性格大咧咧,以為李良說的是別人的故事,酒桌上的談資,回頭當開玩笑和梓涵說了這個故事。

再次懷孕七個月的梓涵和李司非常緊張,李司開始花心思留意李良一舉一動,一次他偶然聽見了李良和醫生的電話。梓涵二胎的醫院已經安排好,李良讓自己的老同學,也就是這家醫院的醫生保留出生胎兒的DNA樣本。

梓涵很憋屈,她已經悄悄做了第一個孩子的親子鑑定,證明孩子就是李家堂哥的。但是她不清楚第二個孩子是誰的。這幾個月,買兇殺人風靡富豪圈,與其被動挨打,不如主動出擊,於是梓涵和李司決定,除掉多管閒事的李良。即使李良只是受傷,他也沒有太多精力管別人的事。

在買兇之前,梓涵和李司經過商議,認為警方不可能拿到他們買兇殺人的證據。餘明確實沒拿到任何證據,他透過對梓涵的問話,一直找她話語中的矛盾,收集真相碎片,自己拼出故事輪廓。再把故事說給梓涵聽,觀察梓涵反應,伴隨著一步步接近真相,梓涵的情緒終於無法維持穩定。

餘明打出最後一張王牌:李司已經落網,而你梓涵最少還孕育了一位李家子嗣,看在孩子的份上,李家也不會把事情做絕。

於是梓涵就全招了,但梓涵堅稱自己婚後很檢點,是李司不滿被拋棄,於是威脅強了自己。

接下來的事就交給李助,餘明找到了李家村散步的崔建,崔建聽完餘明的說明,道:“這兩人有腦子,但不多。既然已經買兇殺人,就不應該再把自己拖進泥潭。”崔建認為李司僱保安攻擊自己是最失敗的一筆。

餘明不同意:“我特意去李良的公司,點名七個人,讓特助通知和軟禁七人。人,一旦做賊心虛就會出昏招。就算李司不動手,午餐吃飯時已經暴露出他內心非常緊張,食如嚼蠟。再說,我還沒有和他一對一進行交談,只要他沒有接受過嚴格的反偵察反審訊訓練,我就一定能挖出他。”

崔建:“這麼有自信?”

餘明:“就是這麼自信。”

崔建得到了幾個疑問的答案。第一個疑問:為什麼餘明高調的拿到P1金牌,從主正門進門,乘坐VIP電梯,目的是為了讓大家把八卦傳起來。第二個疑問:為什麼要求李良總助對七嫌疑人提出諸多要求,目的是為了施壓。第三個疑問:為什麼午餐時,他自己摘牌,要求自己掛牌,那是死兄弟不死自己。

餘明說了自己的推測。梓涵更深的想法是利用殺手把李司一起幹掉,一了百了。事實上,如果不是李良上了崔建的車,梓涵真的可能如願以償。不過,這和李家無關。至於李家會怎麼處理李司和梓涵,那也不是餘明和崔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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