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社會事件 (第2/2頁)

“這份報紙背後的老闆是邊個,不會不知吧!”

林國光抽著煙,表情得意,出聲道:“神仙棠嘛,黎sir。”

黎智斌上前兩步,眼神冒火:“你現在是被人架在火上烤,要是出什麼事,跳水都來不及啊!”

林國光表情愣神,有些意外:“神仙棠寫這種報道,不是在跟我們投降嗎?”

“你重新把雜誌看幾遍!”黎智斌用手點著雜誌,擲地有聲道:“通篇報道冇寫是哪個部門,哪間差館做的。”

“只寫你林國光的名,神仙棠擺明在害你,放機靈點呀!”

林國光勃然變色,驚怒交加,咒罵道:“挑那星,神仙棠還有種害我,下一個就抓他。”

“什麼名義抓?”

“賣盜版啊!”黎智斌冷笑一聲,應道:“飛馬波鞋前年是蛋撻仔持牌,後來是阿樂,現在已經一個叫阿信的人當持牌人。”

“波鞋公司和工廠還是分開註冊,抓不到神仙棠,而且神仙棠已經是老忠的二路元帥。”

“不能一口釘死他,判個三五年,人家入獄,你入土,划得來嗎!”

林國光陰沉著臉:“阿頭,我只是依法辦事。”

“我知,但人家勢力大,整你一個人,都不用費多少鈔票。”黎智斌嘆氣道。

他支援林國光把丁家豪抓回來,掙一點顏面,再叫其它變節的人看一看。

想不到,沒查出逃稅的事,扣了一個販賣盜版的罪名。雖然,都是照章辦事,但O記大辦一個盜版案,講出來給人笑。

黎智斌害怕林國光出事,低聲勸道:“乾脆叫老忠的大狀來交保釋金,之後再撤訴,大事化小。”

林國光眼皮一跳,氣勢強硬道:“冇可能!”

“這樣做,整座差館我知我跟古惑仔低頭,將來怎麼混?”

黎智斌溫聲說道:“過幾個月都沒人記得這件事,有什麼好過不去的,誰人次次把案子辦好?”

林國光把煙丟在地上,面帶厲色:“NO,sir!”

“林國光!”黎智斌出聲大喊,但都攔不住他摔門而去。

一週後,LF會商業貿易小組委員張奧偉在一場記者會中,討論起盜版案,宣稱《盜版條例》過於寬鬆。

導致港島盜版商猖獗,培養不出港島本土的名牌,要對盜版加罪增刑。建議把生產盜版的最高刑期,增加到十五至二十年,連同販賣盜版一同治罪。只要透過販賣盜版獲利兩千港幣,最少都該判六個月監禁。

張奧偉可是華人首位御用大律師,港島華人法律界教父,LF會和市政局雙料議員。未來出名的LF會大狀,基本都是張奧偉的門生。

其人也擔任過馬會主席,父母都是港島名流,在社會各界擁有廣泛影響力。杜子華作為他的門生,成績一直很優異,幫弟子吹吹風,屬於師父最愛送的人情了。

在未來有一部很著名的港島電影,當中有一位律政界泰斗,便是以張奧偉議員為原型。

而在張奧偉那段義正言辭,政治正確的演講登報後,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引起港島各行各業,數萬名靠盜版為生的商販抗議。

《91吃瓜》擺正態度,大力支援張奧偉律師的言論。隨後,《東方日報》,《明報》,《大公報》,《亞洲週刊》等十幾家知名中文報紙,全部加入“盜版”罵戰當中。無人否認盜版的違法性,但都焦距在“輕罪化”和“重罪化”上猛打口水戰。

一起小案子頓時炒作為社會熱點事件,發往警隊公共關係科的採訪邀約成百上千,辦理“盜版波鞋案”的警官林國光,忽然變成家喻戶曉的名人。

同時,港島四大盜版工廠,合圖的“皮包”,老忠的“波鞋”,號碼幫的“錄影帶”和勝和的“盜版玩具”全部停產。

古惑仔們可不會頂風作案,但盜版工廠關張,攤販們進不到貨,顧客們買不到便宜貨,事情一下子可就大條了。

港島十八區,賣A貨的夜市街就有二十幾條,攤販們不敢出來賣貨,街道都變得蕭條,連帶餐飲業都沒錢掙。

不到一週時間,口水戰開始演變為社會事件。四大工廠的大老闆開始見面飲茶,工廠員工互相串聯,進貨的攤販們閒著沒事,只能給港府找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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