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換星移,去者如斯,一晃眼,就是第二日的卯時。
李洪義在公務房苦苦熬到了天亮,李修平那邊的回信卻遲遲未至。
幾日相處,他大概也知道了那個少年的秉性。
他發信在寅時,那個小小少爺十成十是在睡覺。
從不熬夜的那位向來不會顧及旁人的看法,若是無事纏身,十有八九是一直睡到日上中天。
他苦笑著搖搖頭,看到報信的小廝快步跑來,進來就拜:
“報捕神大人,會審將於兩刻鐘後開始,大司禁讓您過去回報案情。”
捕神無奈,點點頭,抓了案卷出門,直往禁事堂走去。
一路上,他在左右衡量,首先就是要將劉英淑受害無辜的身份定下,這樣後面還有迴旋餘地。
而說到李修平那邊能不能有什麼辦法,他心裡自然沒底,也就沒當做是個退路。
他只是想著,除妖鑼公佈巡城,而劉英淑卻不躲不避,迎頭撞上,這是一個可以發揮的點。
從一點去確認,這個劉英淑對於妖魔一無所知,或者還可以說她是受人陷害,無辜遭殃。
至於後面如何將她身上的妖種祛除,或者有限度的看守關押,甚至軟禁在家?
這些事情,都是後話,總歸先把人命保下來再說!
思慮停當,又仔仔細細查漏補缺。
他覺得這個說法顧念情理,也合乎律法,更全了人倫。
單單只是一個無辜入妖,三打一,應該能行。
其實他身為捕神,又是狐妖案的直接經手人,豈能不知道,這點理由不過是杯水車薪?
但希望總歸要有不是麼?那三個背後還站著鹿王呢。
他給自己打了口氣,正好將自己撞進了禁事堂的大門。
黃尚文扶著劉英淑當堂跪著,霍元龍三個站在一旁。
堂上正中坐著個威嚴肅穆的男子,頂戴也是堂皇耀目。
唯獨一張猴子樣的臉型,配上一雙狹長的細目,顯得有些險惡。
他佔了主位,左邊就是鹿王霍振寰,此時正閉目養神,由著堂下三個愛將在那受審,一副無動於衷的模樣。
李洪義行了一禮,取出案卷,道:
“回大司禁,此案已經有些眉目,那劉英淑身懷胎兒,在軍部三令五申,將要以除妖鑼巡城掃舊之際,依然毫無所覺,於城守府衙二十年慶當晚,上街遊玩,三聲除妖鑼響,遂化出妖身。
觀其日常所為,鄰里查訪,可知此女子為無辜良人,乃是湊巧之下,因緣際會,無辜觸及了妖邪之物,本人毫不知情。
其妖邪源來之處,尚待追查,念及。。”
他捕神洋洋灑灑說了一通,還未說完個大概,堂上便傳來一聲:
“即是妖魔,則毋庸置疑,即刻關押,待後問斬!”
李洪義瞬間呆立當場,堂下黃尚文夫婦如遭雷擊,軟軟癱了下去。
旁邊霍元龍三個一下跳了出來,盡皆怒目而視。
還沒說話,上面原本安靜坐觀的鹿王將岸上筆硯一把掃飛,兇蠻霸道地直指大司禁:
“青萬歲!你他娘找死!”
大司禁冷眼看他發洩,眼看著一眾人等都如蛇蠍一般盯著自己。
他絲毫無懼,慢條斯理道:
“此事,我跟你論不著,你若是有所疑慮,不妨去翻翻《普世除妖錄》,看看開篇說得什麼?”
他語氣平淡,卻以大義壓人。
《普世除妖錄》開篇有言,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