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安歌翻了翻白眼。
這不是廢話嗎?
雖說邊琳琳用的這首《熱起來》歌曲編的舞蹈已經算是很簡單了,但是再簡單,那對於普通人來說也算難了,而且其中還加了一些賣弄一般的專業動作,普通人怎麼可能跳?
當然,要是讓一般人在私下學一學,那也是可以跳出來的,可這是什麼地方?
沙灘啊!
舉辦的是啤酒節,來的可都是遊客,誰會去學?誰會有時間學?
這種快閃模式的舞蹈,基本上是越簡單越好。
說簡單一點,你放著音樂讓大家做廣播體操都比炫舞技好,畢竟在這種地方跳舞,本來就不是追求好看,而是為了熱場。
“肯定是我爸爸跳的好!”陳絲絲抱著陳安歌的脖子,像個猴子一樣掛在身上。
邊琳琳撇撇嘴,好的確好,但也不至於好的讓人去學啊。
“因為簡單啊,而且我跳的動作很多都在重複,稍微有點舞蹈功底的,可能看一遍就會跳了,就算是沒有舞蹈功底,甚至於肢體協調能力差的,也可以跟著動作跳,畢竟都是很簡單的動作!”
“簡單?”邊琳琳愣了愣,隨即搖搖頭。
就像之前陳安歌拍手算舞蹈?
在她看來其實不算,一點美感都沒。
陳安歌一看邊琳琳的表情就知道她肯定不服氣,甚至於說沒懂。
事實上這也不怪邊琳琳。
完全是因為她太懂了,因為她本身就是一個舞者的緣故,她不允許自己編排的舞蹈裡面有沒有美感的動作。
但是……
這種地方並不是為了展現舞蹈的美,而是要帶動全場。
也就是說,帶動全場才是最主要的,而不是炫舞。
這就商業論和藝術論了。
放到很多圈子裡面都能解釋。
比如,影視。
請一個藝術家做商業演出?
這在陳安歌看來完全是腦抽的行為,還不如找一個通俗文藝工作者呢。
這兩者相比,明顯是後者更懂普羅大眾的喜好。
就像邊琳琳,她可能是一個好的舞蹈老師,但絕對不能勝任這次啤酒節舞蹈總監這個職位。
邊琳琳聽了一些陳安歌論點,雖說還有些嗤之以鼻,但至少也懂了關鍵點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