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毛深深的嘆了一口氣,將自己的想法告訴了強子,隨後帶著大牛的鬼魂踏入了地府的傳送門。
我能幫你和桂花的,也只有這麼多!
就當是你當年錯殺大牛的代價吧!
當初的年少無知,如今的痛徹心扉,這一切的一切,到底怨誰?
——
轟動整個國家的大山縣神秘失蹤案終於告破。
被殺害的8名少年的骸骨在經過化驗比對之後,身份資訊都確認無誤。
而第9名神秘失蹤的女孩桂花,在警方最後抓捕兇犯的時候,也成功獲救。
但遺憾的是,桂花已經被兇手凌辱兩個多月,並意外懷有身孕!
兇犯叫何永強,外號“強子”,一個才15歲的叛逆少年,對於所有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等待他的,將是國家法律的無情審判。
人們在關注案情結果的同時還發現,兇犯何永強曾經不止一次犯有謀殺罪。
何永強在2年前,也就是他13歲的時候,曾經和他的8名小夥伴一起殺害了同村13歲的大牛,但是因為不滿14週歲,不需要負擔任何的刑事法律責任,最終被判無罪釋放。
於是很多人都在想,如果當初在他們第一次殺人的時候,法律就按照成年人殺人的標準進行審判,讓他們坐上幾年牢獄,讓他們切身體會到違法犯罪所帶來的嚴重後果,那麼他們在出獄之後,是不是就不會再次犯同樣的錯誤?
那麼同樣的,國家是不是在某些方面也錯了?
為什麼一定要規定14週歲以下的人殺人不犯法?如果沒有這一項規定,那些無知無畏的孩子們是不是就會心有所懼,不敢隨便觸碰法律的底線?
曾經就有過這樣的一個案例:
一個11歲的孩子(甲)被班上的同齡孩子(乙)打了,傷得很重,孩子(甲)的父親為了替兒子討回公道,多次求助警方和媒體,卻因為孩子(乙)太小,不滿14週歲,最後不了了之。
半年後,孩子(甲)的父親就讓孩子(甲)帶上兇器,將孩子(乙)當場殺死。
最終,孩子(甲)因為不滿14週歲,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被判無罪,而孩子(甲)的父親,背叛教唆殺人罪,入獄3年!
這個案件在當時也是轟動一時,無數人呼籲國家更改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標準,只可惜國家最終也沒有給出任何實質性的回覆!
當這一次的案件再次引發轟動時,這一話題再次登上熱搜。
可惜的是,只是兩天的時間,這一熱搜話題就被其他的話題所取代,消失在時間的洪流之中。
——
大山縣縣城一個很小的咖啡廳裡,皮皮蝦一個人正在點單。
“服務員,兩杯白咖啡,微糖!”
“美女,請問您還有其他的夥伴要來嗎?”
服務員見皮皮蝦只有一個人,懷疑自己聽錯了。
“兩杯白咖啡,微糖,謝謝!”
皮皮蝦盯著服務員,見他還是很疑惑,於是把聲音提高一點:
“兩杯白咖啡,微糖,謝謝!”
邊上的其他客人此時也都看了過來:
“人家一個人喝兩杯不可以嗎?這服務員真白痴!”
服務員趕緊跑開了,只要客人付錢就行,喝幾杯他們也管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