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正是因為別人花錢收購的公司,如果發現無利可圖,很可能也就會放棄。
相反,如果是創始人團隊,肯定會是希望公司能夠維持下去,甚至希望發展得更好。
高美琳露出不一樣的眼神。
她是經商的女強人,自然明白葉晨的意思。
“葉晨,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
休息一晚。
第二天大早。
高美琳回巨浪科技公司,葉晨沒有再跟著過去。
當高美琳回到總裁辦公室。
把劉雪慧叫來後說道:“我決定把公司賣給那家電商巨頭,收購價就按照那個收購價進行,但是,我不要他們的股票,我要現金。”
這電商巨頭的股價會出現變動,所以,高美琳不要對方的股票,但是,她要拿到那39億美元或者相應匯率的RMB。
因為她還要拿到這筆錢,到時拿出來重新創業的。
“總裁,你真的決定了?”
“決定了。”
“那我立刻聯絡那家電商巨頭。”
劉雪慧去聯絡那家電商巨頭。
當電商巨頭相關負責人和代表在上海一家酒店和劉雪慧見面。
雙方簽下收購合同。
也就是說。
在這一刻開始,巨浪科技公司被以39億美元的價格賣給了這一家電商巨頭。
至於那家外賣巨頭代表在得知這個訊息後,除了失望,也知道被電商巨頭捷足先登。
這是沒有辦法的事。
第二天。
上海,甚至國內多家媒體報刊,以及網際網路都傳出。
關於某家電商巨頭花39億美元重金收購巨浪科技公司。
而此時在巨浪科技公司科技園區。
來了一批人,正是那家電商巨頭派來的代表。
“高總,我們公司希望你一個月後再辭職。”
“沒問題,這段時間,我會把公司完完整整交給你們。”
一般情況下,作為公司的創始人,公司在被收購後,是不可能立刻離開的,包括財務等各方面都要處理清楚,才能夠離開。
當然,實際上,公司管理的事,會逐漸交到其他人手上。
像這一次,電商巨頭派了一個代表過來,對方也就擔任巨浪科技公司的副總裁,實際上,對方應該就是空降的高管。
高美琳對於這些不感興趣。
現在她只是想知道到底誰願意跟著她離開的。
除了劉雪慧外,其他人,她還真的看不出來。
高美琳並沒有親自去問那些高管,而是讓劉雪慧私下去接觸那些高管,如果他們願意跟著離開,那當然是最好的。
不願意離開,那也不會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