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他自己的了。
他想平平安安做個普通人也好,有朝一日,忽然想回侯府也罷,
都隨他唄。”
“可惜,沒這個可能了。”李良申扭頭,看向坐在那裡的嬤嬤,“他沒這個可能了。”
嬤嬤沉默了。
“李總兵,本世子,命你放下你的劍。”
李良申看著阿飛,
點點頭,
“喏!”
劍,
放下了。
其實,
沒多少知道自己身份的驚訝,
從震驚,到不敢置信,再掐一起掐自己的臉皮,看看是否在做夢,沒這些步驟。
為什麼要瞞著孩子的身世故意不告訴?
嬤嬤很早,就告訴了這孩子,你爹,是大燕三十萬鐵騎之主,是鎮北侯爺!
為了孩子好,平平安安,所以不告訴孩子身世,非得等到自己死前,就剩一口氣,亦或者就如同說書先生那般,等到刺客上了門,給自己一劍,等到這娃兒,哭著喊著撲到自己身上,自己在彌留之際,再給他說說他的身世;
扯呢?
有這個鬼必要麼?
在嬤嬤眼裡,也就只有周先生講的故事裡的那些傻子玩意兒才喜歡次次這般玩兒。
李家人,怎麼過都可以,卻不能過得糊塗。
阿飛看向嬤嬤,
道:
“婆婆,其實我早想過了。”
“真是自己拿的計較?”嬤嬤問道。
阿飛點點頭,道:“本想陪著婆婆,給婆婆送終的。”
“也一樣的要送的。”嬤嬤提醒道,“可不能白養了你一遭,你若是要回侯府,我自然也是會跟著去的,我也想夫人了。”
“那是自然的,生恩比養恩大,阿飛,不會忘。”
緊接著,
阿飛又看著李良申,道;
“我原本想著,送走了婆婆後,我差不多也就成年了,就可以離開陳家莊,去外面看看了,我很小就知道,我是誰的兒子,知道我不姓陳,姓李。
所以,我想去北封郡,去荒漠看看,可惜了,我腿是瘸的,當不了輔兵。
我又想著,在北封郡看看,走走,然後再去燕京看看,走走,不管怎麼樣,既然知道了自己姓李,總得比別人多看看這世道上的風景,一門心思地埋頭過日子,總覺得,會是一種缺失。”
李良申蹲下來,擼起阿飛的褲腿。
嬤嬤開口道:“嬰孩時受的傷,還中了毒,我颳去了毒,保下了他的命,那塊地方的筋脈,先天被毀,藥石無用了。
說不得,連習武,也麻煩。”
“侯爺也不是高手,照樣可以統御大軍。”李良申說道。
“侯爺是因為曾受過傷,侯爺的練武天賦,本該極強。”
“這孩子,也是受傷,無礙的。”李良申站起身,問道,“可曾讀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