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稱之為錢相公,蕭誠卻是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的。
沒錢行嗎?
低如尋常百姓家,開門便是柴米油鹽醬醋茶,敢問那一樣不需要錢?
高如朝廷的外交、戰爭等,又有那一樣不需要錢?
囊中有錢,心裡不慌,啥事兒好辦。
兜裡沒錢,辦什麼事都要思前想後,豈有不慌得一逼的道理!
那些叫囂著蕭誠利字當頭,不修道德,與民奪利,罪大莫極的傢伙,你去細細查一下,他們卻是真正掌握著各種各樣的賺錢生意,正源源不絕地把錢自己的懷裡摟呢!
他們嘴裡的民,可不是那些辛辛苦苦勤扒苦撐的底層百姓!
而是他們自己。
正是所謂人前一臉的仁義道德,人後一肚子的男盜女娼。
蕭誠拿著鐵扒子,不停地從他們兜裡往外扒錢,他們能不急嗎?
可那又怎樣呢?
在做這些事情之前,蕭誠先做了一件事,那就是收攏兵權,改革兵制。
依靠著先前在西南十數年辛苦打造出來的精兵,在前線戰場之上一勝再勝,徹底地將兵權收攏到了自己的手中。
有了刀把子,再來做事情,那就容易多了。
嘴巴子,筆桿子,再厲害也沒有刀把子厲害!
再者蕭誠的嘴巴和筆桿可也一點兒也不弱。
而且在做這些改革的時候,蕭誠拉攏地方也是不遺餘力的。
就拿稅收來說,過去的大宋朝廷可是包乾到底的,什麼收入統統地都收歸三司,由三司度支。所謂的地方上的「留州」「公使庫錢」等等都是名存實亡。
地方上要用錢,都要請示三司,三司給你用,你才能用。
地方之上,那叫一個窮得清湯寡水。
如今蕭誠成立了稅務總署,卻是從法令之上把朝廷應得與地方所得給分得清清楚楚了。
比方說夏秋兩道正稅,那是不容置疑,要交給朝廷的。
人頭稅,是要交給朝廷的。
而由朝廷專營的比如鹽、鐵、酒包括榷場之類的收入,那也是朝廷的。
但是像商稅這樣的,朝廷便與地方之上有一個分成比例。
大致之上屬於七三分成,朝廷拿走七成,地方拿走三成。
再比如像免役錢,朝廷拿走六成來統一調配使用,地方上留下四成來完成本地的一些工程,如果不夠,那還可以向朝廷申請補助。能不能拿到補助,那就看各人本事了。
而其它的一些新法,大體之上,也都是如此,總是給地方上留足了利益。
如此,方能刺激地方之上工作的積極性。
特別像是商稅這玩意兒,本身便是大宋稅務的支柱,地方之上想要有更多的可以自己支使的錢財,便只能大力發展本地的商業,讓商業更繁榮,收到更多的錢。
大鍋裡有了,自個兒的小碗裡也才有。
如此一來,朝廷給了地方上更多的財務自由,也便刺激了地方官的工作積極性了。….
給地方之上留足了利益,乍一看,朝廷的收入一定會減少了,但實施新法一來,朝廷的收入,卻是穩步提高,今年一年下來,以半壁江山的收入,反而頂得上過去大宋最輝煌的年代。
如此一來,原本的質疑之聲,至少在官場之上已是消聲匿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