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士提反女子中學。
教室內。
一名青春靚麗的短髮少女,伸手拍了拍悶悶不樂的同桌,好奇道。
“叮噹,怎麼一臉不高興的樣子,誰惹到你了?”
馬叮噹翻了個白眼,隨口道:“沒什麼,想到一個令人討厭的傢伙!”
就在剛剛,她接到姑婆的電話,未來一年,他們都會搬到求叔家裡去住。
原因她也問過。
姑婆這趟出門受傷了,住在求叔家主要是為了方便養傷。
這個理由,很好,很強大。
她無可反駁!
更令她不開心的是,治療姑婆的人竟然不是求叔,而是那個‘小屁孩’!
那個叫‘何有求’的傢伙,比她還要小五歲,在她眼裡,可不就是小屁孩嘛!
小五歲也就罷了,但他的輩分居然比她還要大一輩。
讓一個十六七歲的少女,叫一個十一歲的孩子‘師叔(叔叔)’,簡直比殺了她還要難以接受。
可是,沒辦法,古板至極的姑婆在她頭上壓著,縱使心有不甘,也不得不叫。
每次見面,只要姑婆在場,自己都得叫那個小屁孩一聲‘師叔(叔叔)’。
所以,李傑成了她最不想見的人!
叫‘師叔’,太羞恥了。
另外,這個小屁孩竟然不用上學!
不上學也就罷了,但他懂得還比自己多!
不過,馬叮噹也不是什麼氣量狹小的人,以上這些,她都不是特別在乎。
她最沒法接受的是,小屁孩懂得比自己多也就算了,偏偏實力也比她強!
每次切磋的時候,都是她輸!
太氣人了!
一想起兩人第一次見面時的場景,即便時間過去三年,她依舊是記憶猶新。
三年前,姑婆正式將求叔一家介紹給了她認識,並且當場提議,讓兩個小輩比試一下。
當時,李傑才七八歲,身子還沒有張開,對於這個提議,已經十幾歲的馬叮噹自然是嗤之以鼻。
她,馬叮噹,可不想欺負小屁孩。
一個不慎,搞不好就把對方給打哭了。
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