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者沒法比!
稅部的強大掌控力量,確保了以租代購令的順利施行,然後讓帝國大量的無地、少地農民成為了自耕農。
至於皇室和官府也沒有說成為了冤大頭!
看似表面上官方和皇室直接放棄帝國本土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可耕地!
但是!
作為一個統治機構,要那麼多土地幹嘛?收租啊?
丟不丟臉啊!
相對於收租,帝國更加在乎讓帝國的絕大部分農民們成為自耕農,而不是佃戶。
有恆產者有恆心,無恆產者無恆心。
農民們有了土地,有了安身立命的基礎,自然是不會瞎搞事,如果農民們沒有土地,自然也就不那麼穩妥了。
這是老祖宗就知道的道理,後人不知道不可能,當然了,知道了後做不做,怎麼做,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而李軒呢,他也知道這個道理,並且是做了。
具體措施很簡單,那就是爭取把帝國的農民都變成自耕農,不是什麼佃戶。
帝國成立之初,全國範圍內的農民其佃戶的比例是相當大的,雖然具體的比例有多少帝國根本沒有辦法統計,但是根據稅部統計上來的農業稅資料來看,宣平八年,全國範圍內承擔農業稅的人一共有九百多人,一千萬都還不到。
當然了,這九百多萬人,也可以簡單的認為是九百多萬個家庭。
而當時的大唐帝國人口有多少,同樣沒有準確的數字,但是大體估計是有一億五千萬人的,五人一個標準小家庭的話,大約是三千萬個家庭。
三千多萬個家庭裡,只有九百多萬個家庭繳納了農業稅,這意味著繳納農業稅的家庭比例只有百分之三十多。
而以稅部的強悍,幾乎不太可能存在大比裡的有土地的人沒有繳納農業稅。
換句話說,當年全國範圍內,有大約兩千多萬個家庭,是沒有繳納農業稅的。
不是他們偷稅漏稅,而是因為他們連土地都沒有!
而哪怕是繳納農業稅的百分之三十多的人口裡,還有一個特徵,那就是百分之十的人口承擔了百分之八十的農業稅。
然後百分之一的極少數人口,又是承擔了百分之三十的農業稅。
這一系列資料,都是說明了帝國統一之處,土地兼併是極其嚴重的!
但是到了現在的宣平二十七年,全國範圍內的純自耕農,在全國農民裡,佔據的比例已經是達到了百分之五十,他們是不用租種私人地主的土地,僅僅依靠自己的土地就能夠生存的。
這一部分百分之五十,包括尚在以租代購期間,租種官府土地的人群,因為官府土地的地租,實際上和農業稅是相當的,租種官府的土地,其繳納的佃戶可以認為是繳納農業稅了。
除了百分之五十的自耕農外,剩下的都是半自耕農,就是他們自身擁有少量土地,但是不夠果腹,還得需要租種地主土地的人群。
但是,沒有任何一個農民家庭連一點土地都沒有的,因為官府的以租代購令,是優先面向無地農民的,哪怕是當地的官田不夠分了,但是也會以相對平均的方式分下去。
所以儘管目前依舊有半數的農民還需用租種地主的土地生存,但是他們自身卻是一樣擁有土地的,只是土地的數量不夠多,不足以維持生活而已。
透過以租代購令,李軒不敢說讓全國人民吃飽飯,但是他可以很驕傲的說,他讓全國每一個農民家庭都擁有了土地,哪怕這些土地很少,但好歹是有啊!
翻遍歷史,上下五千年,李軒可以很驕傲的說,從來沒有那個王朝、皇帝能夠做到這一點,只有他做到了。
當然了,這種事吹一吹就好了,不能較真,比如在某些地區裡,官田和皇田數量有限但是當地人口又多。
最後為了保證大家都能分到土地,所以每人分到的土地都是極少的,極端一些的地方,一個五口之家所能夠分到的土地,興許就那麼一兩分的土地而已。
以當代的糧食畝產量來說,其所產出是極其有限的,他們為了養家餬口,還必須租種大量私人地主的土地。
但是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唐朝報上可以堂而皇之的宣城,帝國的每一個農民都能夠做到耕有其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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