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讓大量糧田改種桑樹,也是不可能的事。
因此,初步的方案是從官田、新開發荒地的稅收優惠上著手。
租種官田者,必須種植糧食,不允許農戶私自種植其他經濟作物,包括棉花、桑樹等。
以租代購獲得的土地,同樣是在這個範圍之內,加入一個限制『性』條款,這些官田必須用來種植糧食。
新開荒的土地,原本是不分任何種類,都可以享受稅收優惠,但是現在規定,只有種植糧食的新開墾荒地才能夠享受到稅收優惠,如果開墾出來的土地是種植桑樹或者是棉花等經濟作物,不享受稅收優惠。
這樣的話,一定程度上可以限制部分土地改種糧食作物!
同時另外一方面,內閣方面的很多官員認為,農戶們追求更高的收益,是『性』使然,你不可能讓他有放棄利益,也要為帝國穩住江南地區糧食產量的覺悟。
最根本上的解決方法還是開墾更多的土地,尤其是湖廣地區的糧食開發!
同時,要確保農戶種植糧食的經濟收益,並不會比種植桑樹等經濟作物低太多,這樣的話,也是可以從商業、稅收等方式來調節。
比如,適當的提高對生絲類企業稅收,增加他們成本,然後他們為了轉嫁成本,勢必會壓力原材料的價格,從此扼制蠶繭價格急速上漲。
此外,可以在某部分地區適當的拉高糧食價格,以確保農戶們種植糧食有利可圖。
但是,怎麼拉高價格呢,這一點內閣方面有不同的意見,有的人認為,可以讓地方官府衙門直接出面收購糧食,拉高、維持糧食價格,以做到不傷農。
但是有人卻是認為,不應該是官府衙門直接干涉,而是應當採取更加靈活的措施,讓商部或者國企部來幹這事。
最後反覆討論後,決定在國企部裡把在直隸四道地區的幾家糧食公司整合起來,先在江南成立一家直隸糧食公司,其核心職能是糧食儲備、穩定糧價、賑災救濟。
如果效果好的話,就是推廣到其他省份!
直隸糧食公司,從其核心只能來看就知道,這並不是一家以營利為目的的公司,而是一家維護糧食安全的國有企業。
當然了,在這個收購,出售糧食的過程裡,肯定是會產生一定的利潤的,這些利潤也是用來後續收購、儲備更多糧食的。
直隸糧食公司的成立,和李軒有著直接的關係,因為這是李軒親自指點國企部那邊的相關官員提出這一方案的,要不然話,下面滿腦子還是封建老古董,一點都沒有近代行政管理意識的官員們,一個個都是隻知道什麼官府直接干涉,強行定價之類的呢。
這麼直接蠻幹,效果不好,而且影響也不好,容易引起反彈!
直接搞個糧食公司多好啊,想要怎麼『操』控糧食價格都可以,而且還能夠順手打擊那些喜歡玩囤積糧食,趁機漲價,發災難財的無良糧商們。
儘管最近幾年大唐王朝在很多災區,都是實行了糧食限制政策,對一些趁機囤積、漲價的糧商們進行處理,但是這種處理卻是沒有明確理由的,絕大部分處理方式都是以其他名義,進行間接處理。
因為在大唐王朝裡,並沒有什麼投機倒把、哄抬物價之類的罪名,人家糧商的糧食是花錢買的,人家愛囤著不賣,或者以極高的價格賣,嚴格上來那也是他們的自由。
但是,這種的行為卻是官方所無法容忍的,以往都是發現一例處理一例,只是處理手段是透過其他方法而已,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危害國家安全罪’,而且基本也只是處理首犯,一些跟風的,漲幅沒這麼大的基本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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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實話,也不能一直這麼搞下去,而直接出臺相關的限制『性』法律也不行,所以,乾脆是用另外的方式進行處理。
直接成立相關的糧食公司,然後根據每個不同的地方,出臺一個指導『性』的糧價範圍,超出這個範圍的,直接進行行政『性』罰款,罰他一個傾家『蕩』產。
而糧食公司的收購和出售價格,也是在這個範圍內進行波動。
糧食產量大的時候,穩住價格,不讓當地的糧食價格下跌,糧食產量少的時候,大量供應糧食,穩定當地糧價,不讓糧價暴漲。
這,是目前直隸糧食公司的主要核心任務。
以往大唐王朝雖然也是這麼做的,但是一般都是地方衙門去做,而且是透過行政手段,名不正言不順,而且做起來也不夠專業。
如今,有了這種專業的糧食公司去做,就會容易的多,方便的多。
至於,直隸糧食公司能否完成這個任務,如果是遇到膽大包的糧商們估計哄抬糧價,和糧食公司打擂臺怎麼辦?
還能怎麼辦,如果是這些糧商們手段一般般,只是正常商業手段,也沒把糧價哄抬到太離譜的程度,那麼糧食公司就會直接以雄厚無比的資金實力,把他們擠兌破產。
背靠國企部的直隸糧食公司雖然本身賬面上沒錢,但是分分鐘都能抽調海量糧食以及資金,能夠把底下所有的糧商直接擠兌破產。
什麼,糧商們實力太牛『逼』了,背靠國企部糧食公司幹不過他們了,這樣的話怎麼辦?是不是要從國庫裡抽調個大幾千萬兩銀子來打一場轟轟烈烈的糧食戰爭!
打個屁,直接抄家啊!
稅務稽查隊又不是吃乾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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