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辭上樓換工裝。
任思凱去排隊買了一份早餐,然後找了一個顯眼的地方坐下來,這樣宋辭在大廳走動的時候他一抬頭就能看到他。
宋辭換好工裝,下樓刷卡上班。
在十點鐘之前大廳只有他一個人。
擦桌子,掃地,拖地,清理洗手間,收餐盤,不時還要幫顧客跑腿拿紙巾和番茄醬,宋辭忙得腳不點地。
任思凱看在眼裡,疼在心裡。
宋辭這麼辛苦,他特別想幫忙,可又不想惹宋辭不高興,只能乾坐著。
作業就攤開在面前,可任思凱看都沒看一眼,視線片刻都沒從宋辭身上離開過。
即便是穿著難看的肯德基工裝,宋辭依舊是閃閃發光的,襯得周圍的一切都黯然失『色』。
他的每一個表情,每一個動作,都牽動著任思凱的神經。
任思凱承認,宋辭讓他『迷』戀,隨著相處的時間越久,這份『迷』戀就越深重,已經到了讓他害怕的地步。只是短短几個月,宋辭已經在他心裡長成了一株參天大樹,根鬚深深扎進了他的血肉骨髓裡。宋辭不費吹灰之力的完全佔領了他,他滿眼滿心全是宋辭,全然沒有自己。
毫無疑問,他是快樂的。
但與快樂並生的,卻是惶恐。
任思凱心裡清楚,宋辭並不像他喜歡他那樣喜歡自己。或許在不久之後的某一天,宋辭就會和他分手。一想到這種可能,他的心就會不可抑制的痛起來。他不能和宋辭分手,他不能沒有宋辭,因為他會死。為了不讓這種可能成真,他拼盡全力的努力著。他想要跟上宋辭的腳步,和宋辭一起上實驗班,以後還要讀同一所大學。他必須和宋辭並肩前行,只有這樣,才能永遠和宋辭在一起。只有這樣,他才有活路。
不遠處的兩個女生一直在和宋辭搭訕,一會兒指使他拿紙巾,一會兒又指使他拿番茄醬,然後趁機和他說幾句話。
任思凱豎起耳朵,聽到其中一個女生在向宋辭索要手機號。
這也太明目張膽了吧?他這個正牌男友還在這兒坐著呢。
任思凱真想走過去一把摟住宋辭然後對那兩個女生毫不客氣的宣示主權,可終究是沒有勇氣。
緊接著,他聽到宋辭說:“對不起,我沒有手機。”
女生不死心的問:“那qq總有吧?”
宋辭說:“沒有。”
女生大概也覺得不好意思了,沒有再追問什麼,宋辭轉身走了。
等宋辭走近他所在的桌子時,任思凱笑著衝他豎起大拇指。
這會兒不忙,宋辭便走過去,在他身邊站定,看了一眼他面前攤開的習題冊,說:“兩個小時,你一個字都沒寫。”
任思凱急忙拿起筆,笑著說:“我現在開始寫。”
宋辭說:“我還有一個小時休息,你把面前這頁題做完。”
“做完有獎勵嗎?”
“請你吃午飯。”
“好!”
任思凱沒用一個小時就寫完了,當然,正確率是不能保證的。
他去了一趟洗手間,然後坐等宋辭休息。
沒多久,宋辭刷卡休息。
因為中午的用餐高峰馬上就要到了,所以他的休息時間只有半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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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帶著任思凱來到了肯德基旁邊的一家小飯館,點了一份最快的涼麵,任思凱和他一樣。
等飯的時候,任思凱問:“是不是經常有陌生人找你搭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