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峰本想把嘟嘟抓回來,但看他如此乖巧,頓時有些哭笑不得了。
這讓他想起小時候的自己。
那個時候的他,也是這樣,聽話但是又很機靈。
然而,並沒有什麼用!
父親已經是個酒鬼了,喝醉之後就開始打人,不管他有多機靈,還是免不了被毆打!
不止他,母親也是一樣。
每一次都是以他們傷痕遍體為結束。
那段日子,如同身處地獄!
顧峰恨那個男人,恨不得他死!
後來,他年紀更大了些,終於有一天,他再也受不了這種單方面的毆打了,所以他早早趁男人還在喝酒的時候藏好了一把刀……
再之後的事情,血腥又迷離。
他捅傷了那個男人,血噴出來,濺得他滿頭滿臉,那個男人面孔更加猙獰了,他怒瞪著他,還試圖伸出手,象是想要殺掉他,又或者,是推開……誰知道呢?沒人知道也沒人在意,因為有一雙粗糙的手掌扒開他握著刀的手,然後自己握住了那把刀。
女人的力氣總比孩童要更大!
被他叫媽媽的女人將刀向裡捅了捅,很快,那個男人就僵住了,最後轟然倒地!
他愣在那裡,不知道該怎麼辦。
媽媽把他推到角落裡,叮囑了他,什麼讓他一直保持現在的樣子,這樣呆呆的就好,什麼也不用說,一切都有她!
可實際上,他本來就說不出一個字來。
那些濺在他身上的血太臭了,還很灼熱,象是燒著的火焰,他懷疑自己說不出話來,都是因為被那些血燒的!
就這樣,警察來了,媽媽被抓走了,而他被送進了福利院。
那段日子,他一直渾渾噩噩。
大家都認為他是因為親眼目睹母親殺死父親,被嚇成這樣子的。
其實並不是。
他想,或許是那個男人喝了太多酒,所以他的血液裡都帶了高度的酒精,所以自己或許是被那些血又是燒又是醉的弄糊塗了!
最後,母親被判死刑,而他,真正的成了孤兒。
人們都對母親議論紛紛。
他模模糊糊的聽著,其實很想說一句,那個女人,並不是他真正的媽媽啊!
他真正的媽媽早在那個男人第一次投資失敗的時候就跑掉了,那男子受不了一個人還要照顧孩子,所以就從某個餐廳的後廚找了個姑娘。
因為姑娘的繼母要將她嫁給一個有折磨人嗜好的老光棍,所以她乾脆提前把自己嫁給了一個外表看不出有暴力傾向的長得還不錯的男人。可惜,知人知面不知心,結婚之後,姑娘就發現,她不僅做了便宜媽媽,要照顧一個小孩子,還得面對新婚丈夫的酒後暴力!
命運就是這樣殘酷!
姑娘逃過一次,但她發現自己根本沒逃開,所以,她認命了!
她開始照顧那個孩子,就像是對待自己親生的一樣。
丈夫喝酒之後打人,她總是護著那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