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說的那個少女歌手不是她。那個少女歌手在燕都,不用培訓直接就可以出磁帶,而且保證會大賣!”
“那更好啊,你有把握說服她來我們這裡嗎?”
元憲洲想了下點點頭:“有把握!”
曹主任挺高興:“那就拜託你了!這樣我就不用把冠軍給她了,閆局長那邊有個關系戶……”
元憲洲突然有種罪惡感。
由於自己的橫加阻撓,肖蝶失去了冠軍頭銜,也失去了進軍娛樂圈的機會,不知道這是好事還是壞事?
元憲洲和鐘洋離開唱片社後,按照登記資料找到肖蝶住的那家賓館。
這肖蝶有意思,偷了家裡的錢跑到魔都來,專挑高檔賓館住,還是元憲洲這樣的百萬富翁都不捨的住的大套間。
剛到門口就聽到肖蝶彈唱的聲音,連鐘洋這樣的音樂門外漢都忍不住贊嘆:“確實不錯啊!趕上大明星了!”
元憲洲也聽出,肖蝶此時的水平和90年代一些大牌歌手不相上下了,這也讓他更加困惑,短短的兩三個月肖蝶怎麼會有如此神速的進步?
肖蝶房門也半開著,元憲洲和鐘洋走進去時,她都沒察覺,還坐在床上聚精會神地彈唱著。
元憲洲轉到肖蝶身前,盯著她看了片刻,肖蝶這才反應過來,扔下吉他一下撲進元憲洲懷裡:“你怎麼來了?”
元憲洲連忙將她放下,板起臉:“阿姨讓我來找你。”
“有啥好找的,大活人還能走丟不成。”
元憲洲打量著房間,撇撇嘴:“你還真捨得花錢啊!”
肖蝶想起什麼似地,跳起來,從身上拿出存摺看了看:“幸好你來了!不然沒飯吃了。”
元憲洲忍不住苦笑。
肖蝶在前世就這德行,大學三年幾乎都在元憲洲那裡蹭吃蹭喝,因為家裡給她寄來的生活費她總是不到半個學期就花的精光。
當然,要不是元憲洲寵溺她由著她性子的話,她其實也有很多辦法搞到錢,比如在燕都街頭賣唱,一天就能弄到百八十塊錢,甚至還能弄到外彙券。
正好現在是中午,元憲洲擺擺手:“走吧,我請你吃灌湯包。”
三人來到城隍廟附近,走進一家飯店。
三個北方人,元憲洲和鐘洋都是精壯小夥子,肖蝶也是胃口奇大的野蠻少女。
當他們甩開腮幫子,桌子上的籠屜漸漸堆成山時,旁桌的南方人紛紛側目。
其實南方人也有不少大腸大胃的,一方面人家吃得慢條斯理比較優雅,另一方面灌湯包很貴,沒幾個人肯敞開了肚皮吃。
把肖蝶喂飽了,元憲洲連忙趁熱打鐵,叫肖蝶跟他一塊兒回興都。
肖蝶卻把腦袋搖得像撥浪鼓:“好不容易來一趟,我還要在sh玩個兩三天。”
“錢都花光了,你拿什麼玩?”
“你借我點吧,你現在做生意有錢。”
見元憲洲發呆,肖蝶連忙說:“我會還你的!等我成了歌星,出磁帶,比你賺的錢還多!”
元憲洲嘆口氣。
“怎麼?你不信啊?”
“那我留下來陪你吧。”
“你讓錢陪我就行了,哈哈。”
吃完飯後,鐘洋有事先回藍城了,元憲洲則搬來跟肖蝶一個賓館住。
晚上的時候,元憲洲才想起來:明天是肖蝶的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