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樹大招風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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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元憲洲就弄來一條兇猛的黑背養在院子裡,因為他知道有一必有二,這些王八蛋吃香嘴一次,還會再來第二次。

當然,最好能找到那夥家夥,然後再想應對辦法。

元憲洲又趕緊來到存錢的那家儲蓄所,他不說是被搶,只說被盜,然後向銀行裡的人打聽取錢人的外貌特徵。

營業員描述說,兩個人都戴著蛤蟆鏡。一個人三十來歲,瘦高個兒。另一個人十六七歲,戴著個軍帽,看他的鬢角頭發有點發黃,面板很白。

元憲洲本來就有大概的範圍,聽營業員這麼一說就猜出七七八八了。

那些家夥肯定是大工街的人。

大工街三十來歲的老混混也就那麼幾個,個子高的多半是唐哥拉稀了。

這家夥姓唐,文革時期就是個小混混,現在成了大混混,因為腸胃不好,經常拉稀,大家就給他起個外號叫“唐哥拉稀”。

這唐哥拉稀整天不務正業,缺錢了就到處連摸帶偷。嚴打時期本來有好多人舉報他,但他很狡猾,躲過了風頭。

至於那個小家夥肯定是黃毛沒跑了。

黃毛是一個腦殘的貨,老愛吹牛說自己是混血。

為了把自己吹成是二毛三毛,不惜埋汰自己的先人。

他一會兒說自己奶奶被老毛子搞過,一會兒又說自己姥姥被老毛子搞過。

其實這家夥只是個白化病患者,大晴天的時候眼睛都睜不開。

知道了目標,元憲洲卻不著急收拾他們,只是先防備著。

當然,主要原因在於元憲洲手裡沒人。

不論元憲洲自己還是元憲洲的哥哥,就算他們多能打,但他們都不是混社會的人,不適合幹髒活兒。

幾天之後,元憲洲在街上卻碰到一個適合幹髒活兒的人。

那天,元憲洲從邊薇薇那裡離開,往市內走,走了沒多遠,有人在身後喊:“大洲!大洲!”

元憲洲回頭一看是大雞。

元憲洲連忙點頭:“你好啊!”

大雞笑的滿臉都是折兒:“大洲啊!聽說你混得不錯啊!”

元憲洲本身比較排斥那些流氓二流子,想隨便敷衍幾句就離開。

但他看大雞一邊說話,一邊嚥著口水,突然想起初中快畢業時曾經答應大雞的事兒:有錢了請他吃大盤子!

連忙拍一下大雞的肩膀:“對了!差點忘了!咱哥們兒還欠你頓大盤子呢!”

這麼一說,大雞反而不好意思了:“哪有的事,就隨便說著玩的嘛。”

“哎,君子一言駟馬難追!再說現在不正好飯口嗎?走吧!”

兩人來到飯館裡邊吃邊聊著。

元憲洲問起大雞最近在忙什麼,大雞嘆口氣:“能忙什麼?瞎混唄。”

元憲洲上一世跟大雞沒什麼來往,他對流氓混混天然反感。

跟大雞聊了幾句,卻讓元憲洲對他有了幾分好感。

這家夥雖然愣頭愣腦的但人挺實在,也挺忠誠仗義。

不由得心想:做生意身邊還真的有個這樣的人啊!

“要不你跟我混吧!”元憲洲忍不住說。

大雞愣了一下,有些激動了:“大洲這麼講究,這麼仗義,要是能跟你混那感情好啊!死了都值啊!”

“別說這種嚇人的話!”

大雞“嘿嘿”笑了。

元憲洲想起上一世大雞在兩年後被人砍死了,如果把他留在身邊或許還能救他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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