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好聲音》這個節目,前世為什麼能長盛不衰?
易青覺得,關鍵就是《中國好聲音》模式很新穎,不看顏值,只看“好聲音”,再加上四位導師頻繁的互動,不但可以學習到一些音樂知識,也可以從中獲得很多樂趣。
這樣一檔節目,是完全不同於湖南衛視的《超級女聲》和《快樂男聲》那種,以顏值分高下的選秀類節目,而是隻以聲音論高低。
易青現在提出央視要做這個節目,也是基於這個原因,單純的選秀,顯然不符合現在的電視節目發展,也不和現在觀眾的胃口,鬧不好,還要被人批評譁眾取寵。
而《中國好聲音》就不一樣了。
其實,選秀節目在國內早就有了,比如青年歌手大獎賽,只不過形勢比較單一,賽程也缺乏看點。
《中國好聲音》恰恰在賽制上,能夠彌補以往青年歌手大獎賽在對觀眾吸引力方面的缺失。
之前,京臺尋求合作的時候,易青之所以沒有拿出這個節目,主要是因為,京臺的覆蓋面積太小,頂著“中國”的名號,卻只能吸引京城和周邊一些地區的關注,到時候怕是要鬧了笑話。
但央視就不同了,作為當前國內唯一能夠覆蓋全國的電視傳媒,無論在號召力和關注度上,顯然都不是京臺能夠比擬的。
而且,在賽事組織上,也顯然要更加便利。
只不過,王峰現在突然冒出來一句“要模仿”,那可就真的讓易青有些無語了。
當然了,這也是目前國內的一種通病。
人們的版權意識非常淡漠。
別看新畫面那邊賣電視劇的播放權,賣的紅火,可事實上,能夠真的遵守約定的地方臺很少很少。
經常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某個省份的地方臺,將播放權買走,然後就像個二道販子一樣,再將他們手裡的播放權轉賣給同一省份的其他電視臺。
這些情況,易青都知道,可是怎麼管?
根本就沒辦法管。
哪怕提起訴訟,人家都不當一回事兒。
其實,還不光是影視作品的版權,在各行各業都存在這種不重視智慧財產權的現象,比如廣交會上的一些鬧劇。
一個產品出現了,吸引到了外商,緊跟著轉年同型別的產品立刻就會充斥會場,到最後,佔了便宜的只有那些外商。
選擇多了的情況下,國內的廠商只能自相殘殺,拼命壓低價格。
總之,只要我完成了創匯的指標,誰管其他啊!
“王臺!香江那邊可是很重視智慧財產權的,央視如果直接模仿的話,到時候······”
剩下的話不用易青說,相信王峰和阮若林都知道什麼意思了。
王峰也有些尷尬,剛剛他不過是習慣性的那麼一說,根本就沒意識到《中國好聲音》這個節目的版權,在人家亞視的手裡。
“呵呵!小易,提醒的對,是該重視智慧財產權的問題!”
易青看著,他很清楚,王峰也只是嘴上這麼說,心裡未必真的當回事兒。
不過,當不當回事兒的,他就不管了,他要做的就是促成這次合作,餘下的事情,讓曾麗珍去和央視談就好了。
“這樣吧,王臺,阮主任,我過段時間要去一趟香江,到時候,我去找亞視的曾麗珍,拿一盒那邊節目的錄影帶過來,臺裡研究一下,如果覺得可行的話,到時候,我可以作為中間人聯絡那邊,具體該怎麼操作,臺裡和亞視那邊親自談,新畫面就不參與了!”
不參與?
嚯!
這小子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大方了?
王峰和阮若林還真的有些意外,不過剛才聽了易青對那個《中國好聲音》的介紹,他們倒是挺動心的,雖然有很多地方還不明白,可聽上去應該有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