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福軍不由一點心虛。
難道林萱從自己穿著的衣服上看出了什麼?
“我之前怎麼不知道你還有這麼好的衣服呢!”
“福軍哥,你穿這身衣服實在太帥了!”
林萱滿臉愛意地打量著袁福軍。
其實袁福軍重活一世,對於吃穿方面並不講究,之前在老家的時候穿的都是以前鄉下的老衣服,後來在大學裡面,穿的也多半都是校服。
今天身上忽然穿了這樣一件雪白的襯衫,整個人看起來十分的精神陽光。
袁福軍剛才急匆匆地從酒店裡面出來,也沒有注意衣服穿在自己身上是什麼樣子。
看到林萱居然兩眼放光,也往上半身的襯衫上看了一眼。
“乖乖!”
他也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涼氣。
才發現穿在自己身上的居然是一件國際頂級名牌的服裝。
難怪會讓林萱覺得好看,單單是這一件襯衫,根據現在這個年代的貨幣購買力,就價值一千多塊!
要知道這還是一九九二年,在這個年代就能夠價值一千多塊,絕對是頂級中的頂級。
之前在酒店裡面的時候,芙蕾雅打電話給服務員,他也沒有仔細聽,沒想到居然直接給自己拿了一件如此昂貴的衣服。
“福軍哥,你這個樣子,好像香港的黎明啊!”
這個年代就是黎明最火的時候,也是林萱最喜歡的明星。
“少在這裡哄我開心,我這副德行,哪裡能跟人家大明星比啊。”
袁福軍苦笑一聲。
“福軍哥,你現在帶我在學校裡面溜達一圈!”
林萱居然主動過來,抱住他的胳膊。
“你說的是真的?”
袁福軍有些難以置信地看著他。
要知道在平常的時候,自己在校園裡面想要牽一下她的手,她都生怕會被別人看到。
沒想到今天居然變得主動。
看來自己以後還真的要注意一下形象,女生愛帥哥,就像男生愛美女一樣,也都是一種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