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發生了這樣的事,那麼就已經嚴重背離了以“重農抑商”的手段,達到“愚民、弱民、貧民”為目的儒家本質!
所以朝廷必須控制海外貿易,而不能讓民間經手。
三是由於三冗的問題帶來嚴重的經濟負擔,國庫入不敷出,而田地就那些,北宋政府也清楚,即便是把老百姓給榨乾了,只怕也不夠朝廷的開支,絲綢之路又被切斷,只有將海外貿易牢牢的抓在手中,才能獲取錢財來彌補朝廷國庫的空虛。
所以海外貿易是宋朝財政上的最後一根救命稻草,當然是掌握在自己手裡才好,所以朝廷不但對海盜進行打擊,而且還對走私船隻進行打擊,因為只有這樣,朝廷的財政才能平穩的執行下去。
趙昕之所以親自前往開發流求,除了緩和嚴重的土地兼併矛盾外,就是想要改革市舶司,擴大海外貿易的範圍。
北宋的市舶司有好幾處,趙昕來之前就曾經向趙禎闡明海外貿易帶來的好處,裁撤冗官冗兵,只能是節流,而想要練就無敵之軍,就必須要有雄厚的財政作為基礎,而開源與節流同時進行,才是讓大宋走上強國之路的根本方法。
趙昕參考了後世海外貿易的管理制度上,重新劃分了市舶司的職責。
首先,市舶司設正副提舉司一名,主要職責如下。
一:根據舶商的申請,發給出海貿易的證明,只要是大宋境內的百姓,不論地主還是商人,又或者平民,都可以參與海外貿易。
二:對準許出海的船舶進行檢查,察看有無違禁之物。先前,金、銀、銅錢、軍器、馬匹、人口等都屬於違禁之物。趙昕只保留兩項,其它的全部劃掉。
第一項是人口,禁止販賣大宋百姓,有違者查收全部家資,但卻不反對參與貿易的人從海外攜帶人口過來,只不過攜帶的人口需要繳納一筆人頭稅。
第二項就是軍器,一般來講,走私軍火的利益是驚人的,但眼下還是冷兵器時代,大宋的火炮火槍還在研發當中,所以一時半會,趙昕是不會同意武器裝備用來做海外貿易的。
三:針對各種商品按照價值,成色等抽取一定的稅收,細貨十取二,粗貨十五取二。另徵收舶稅,三十取一。
四:從泉州水師中抽出一部分兵力成立稽查隊,專門查走私貨船,一旦查處,將處以十倍貨物等同的罰金。
五:成立專門的護航艦隊,給主要的貿易路線的船隻,提供武力支援,以防止商船被海盜打劫,造成人財兩空的境地。
六:成立海外貿易商會,商會負責管理前往海外貿易的商人,除此外,對市舶司起到監督的作用,防止不法官員胡亂收稅。
當然了,在趙昕的胡蘿蔔和大棒之下,商會會長最後成了錦繡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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