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接下來的兩天。
我遇到了三波強奸犯。
我的壓縮包囊被偷走了。
我的卡被“識貨”的人搶走了。
我饑腸轆轆,發燒暈倒在巷子裡。
在暈倒之前,我看到巷子口出現的高大挺拔的身影。
黑色軍裝修身又禁慾,襯得濃顏俊美的臉都肅冷鋒利,是我兩天不見的妻子。
他正眸光複雜地望著我。
像在看一個廢物。
等再度醒來,我又成了被鎖困高樓的俘虜,不過手腳上沒再綁著鏈子,自由度也高了許多。
在外淋了兩天的雨,我臥病在床,高燒不退,沈燁罵罵咧咧的照顧我,從祖宗十八代罵到我本人之廢柴。
一邊痛罵,一邊往我嘴裡灌苦苦的藥。
被伺候了兩年,我已經不是以前那個我了,太苦的藥吃不得,他往我嘴裡灌我就吐。
沈燁恨不能掐著我的脖子,把藥塞進去,他可能不理解為什麼會有人弱到連吃個藥都吐。
好不容易病好了,沈燁重蹈覆轍,每天晚上拉我上床。
只是這次我特意提了要求:“再疼一點。”
關系緩和的時候,我會這麼要求他,沈燁不理解我為什麼會提這種要求。
我也不想解釋。
對為什麼渴望疼痛這件事,我難以啟齒。
險些被強迫的經歷太多次,對男人的恐懼深入骨髓,在我腦袋最空白的時候,我需要一些外力的刺激,告訴我他是誰。
疼痛可以告訴我,這是沈燁。
這句話我不會告訴沈燁——羞恥心和自我厭棄快要淹沒了我。
我隱瞞得很好。
隨便他以為我心理出了問題,被囚禁所以導致的斯德哥爾摩,亦或者安全感缺乏所以有戀痛癖,這些都無所謂。
我不想把真實的理由說出來,好像我的身體多髒一樣。
歸根究底。
我還是怕他嫌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