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是王漫妮啊!沒有認錯人,一個該懟的女人。
王漫妮是魔都米西亞店高奢店的高階銷售。
不過按照劇裡的劇情發展,她都已經來地中海遊輪豔遇了,應該已經晉升銷售主管了。
她經常說自己要在魔都這座城市紮根,不願意回到老家。
一個月一萬七的工資,七千塊用來交房租,只因為那間房間裡有她最喜歡的陽臺。
吃四五十一碗的餛飩,買超市的有機蔬菜,櫃子裡各種大牌子的衣服、鞋、包包。
來魔都打拼了八年,居然沒有攢下一分錢存款。
這哪裡是一個想在大城市裡紮根的人該做的事呢?
想留在大城市裡的人,哪一個捨得花接近一半的工資租一間房子,各種買買買呢?
他們可能更多是選擇更便宜的房子,或者跟人合租,各方面開支能省就省,為了在大城市裡攢夠一套房子的首付而努力。
王漫妮可不是這樣,她壓根就沒想過靠自己的能力在魔都買房定居。
她月月光,把工資全部敗完了,砸在自己的身上,眼裡只有金字塔頂端的人。
她擇偶的標準是有錢、有趣,還要長得帥。
說白了,這就是一個自身能力和自身條件配不上她野心的人。
再簡單點說,就是眼高手低。
和普通人談錢,和富人談感情,可笑得很。
就拿她和海王梁正賢的事情說。
她和海王戀愛的期間。
海王給她提供了免費車子、免費車位、接連不斷的奢侈品、免費出入高階餐廳和私人會所、免費的旅行。
她能給海王提供的是什麼呢?
海王來上海了,陪玩陪睡!
又或者出去旅遊,陪玩陪睡!
她所謂的銷售技能、工作能力、腦子在富豪的眼裡連一點點價值都沒有,啥也不是。
在富豪的眼裡,她唯一的價值可能就是長得好看吧!
在劇裡,她感慨三十而已!
在富豪的眼裡,她這樣的女人,也就玩玩而已!
都三十歲了,能力不見得有多麼出色,對於人家富豪來說,跟她談戀愛不就圖她的美色嗎?
玩一玩就算了,玩膩了換下一個,或者乾脆換個年輕的不香嗎?
大城市裡最不缺的就是年輕漂亮的姑娘,前提是你有錢!
葉曉叉子把最後一小塊牛排送進嘴裡,喝完最後一口酒,用擦嘴布擦了擦嘴,站起身來,準備到吧檯那邊會一會王漫妮。
懟翻所以不是東西的主角配角,這可是他的人物。
葉曉剛站起身來,想朝吧檯那邊走去,都還沒來得及邁出第一步,他就看到了那個男人,他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