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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好結局,不是嗎? (第2/3頁)

一切都沒有計劃,只是因為價格便宜,所以什麼都沒想地那樣預定了,結果好像反而要花出去更多的錢和時間來彌補自己的懶惰。

林雨時帶著我在臺北度過了相當愉快的兩天,自由廣場,國父紀念館,中正紀念館,臺北巨蛋,總而言之不勝列舉。

哦,對了,值得一提的是,我們還去了艋舺龍山寺。

遊客很多,大家都在拋杯筊求簽,所以我也去了。但一時之間又實在想不到我的人生究竟有什麼值得發問的,所以只對神仙說,此生是否還有機會在臺北生活呢?

哦,臺北。哦,我們的臺北。

只抽一次就得到聖杯,我想這是一個很了不起的問題,應該要求得三次應允才對,可是我又不敢。

我怕第二次就不再是聖杯,我怕神明的應答其實根本也只是看心情。

所以趁林雨時還在殿前和杯筊苦戰,幾乎要把簽筒裡的簽全都問個遍的時候,我就捧著那根簽跑去視窗解簽了,沒花一分錢。

解簽的工作人員皺著眉左看右看後和我說,或許你應該先放鬆,神仙說一切都有意想不到的解決方法,但當務之急是不要讓自己患上「首爾病」。

首爾病?

我笑了一下,想,大概我有臺北病。

不,不是憂鬱症,和那個不同,沒錯,我有憂鬱症,但是臺北、臺北……

該如何去形容那樣的情緒呢?

「不可能」好像是一種把人變成烤鴨的詛咒。

如果明年沒有特別行政區的簽證,那我還可以逃往臺北嗎?

我不知道呀,親愛的小孩,其實我也什麼都不知道。

好在,這樣的困擾沒有纏著我太久,林雨時出來了,牽著我的手跑去吃了一碗旗魚米粉,然後又再次走向了臺北車站。

沒有人提起那朵被雨水捲走的棉花糖,和岸上不知所措翻找著小溪的水獺。

沒有人再提起「愛」。

直到我們即將離開臺北的那天晚上,林雨時突然對我說:“以珩哥,我們還會再見嗎?”

其實一開始,我真的很想要講一些類似童話故事一樣的許諾,一年、兩年、五年之內,我們會再見的。

可是,想到了最後我只是誠實地搖了搖頭告訴他,“我不知道。”

“那你會想念我嗎?”林雨時的語氣似乎有些憂鬱,這是正常的,因為天下無有不散之筵席。

“會的,”我說:“會的,林老師,我會好好想念你教我的,要更多得認可自己一點,要相信不論是否願意,所有的人都終有一日會抵達屬於自己的臺北。”

林雨時聞言笑了一下說:“明天下午三點左右,在臺北車站前等我吧,以珩哥,然後我們就回去臺中。”

說的也是。

逃離得太久,不論在怎麼不著調地離家出走,差不多也都應該要重新回到人生的軌道上去了。

雖然不知道是否還有下一次的再見,不是有首歌這樣唱:東京之旅一早比一世遙遠。

但是,如果可以就這樣期待一輩子的話,好像也不錯。

“好,”我點了點頭,對林雨時說:“睡吧,晚安,做個好夢。”

“做個好夢,”林雨時也這麼說。

讓我沒想到的是,隔天下午,我在臺北車站不僅等到了林雨時,還等到了林雨晴。

她的表情原本笑得很開心,在看到我之後驟然轉成了臭臉。

我不曉得他們姐弟倆聊了些什麼,但就這一瞬間的觀察而言,其中大概有關於我的壞話,具體詳情我本人也不得而知。

好吧,好結局,不是嗎?

總之,一起回到臺中之後,由於機車載三個人有違交規,所以最後的決定是林雨時先載著林雨晴回去阿伯的書店,而我在臺中車站等公交……

其實不是很遠,兩公裡而已,我走過去都比較快,但這話不能告訴林雨時。

總之的總之,林阿伯那天在見到林小姐時掉了一點點的眼淚,再後來我又是不得而知,畢竟吃過晚飯之後我就照例回去酒店了——就是林雨時不知道哪根筋搭牢,有家不回非得跟著我一起住酒店,害我加多幾十塊改雙人床。

好吧,事實上我並沒有在抱怨,因為第二天就要離開臺灣,所以我的心中也存在著如細雨般無窮無盡的不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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