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之中的好多人武功都比阿飛要高,內力都比阿飛要深厚。
但還是死在了阿飛的手裡。
因為他的劍無比的快。
快到對方空有強橫的一身武功,卻是根本就來不及出手,阿飛的劍就已經在他們的咽喉上了。
李尋歡最後能夠殺死上官金虹,也是因為他的飛刀已經到了一種境界。
放佛在你看到飛刀的時候,就已經紮在了咽喉之上。
所以,是同樣的道理。
李小道就好比原著之中被阿飛殺死的那些人,他空有強大的力量,但是他不夠快。
但這一點,不是短時間就能夠彌補的。
阿飛和荊無命的快劍是十幾年一點一點的磨練出來的。
在古龍的小說之中,說到快字,更要說到後面的傅紅雪。
他是每天揮刀九萬九千九百三十下練出來的,練了二十多年才練出來的。
這種事情,根本不是短暫之內能夠辦到的事情。
馬車“踏踏”的走著。
李小道嘴裡叼了一根草,喃喃道:“快啊,快!”
他如果不能在快這個層次上有所突破。
那麼就算他再怎麼靈氣和法術厲害,如果面對像阿飛以及傅紅雪那樣的人,往往你還沒有看見什麼,他們的劍或者刀就已經出手了。
除非,他真的能夠躲在深山裡頭埋頭修煉一兩年,將靈氣提升到引氣中期,靈氣自發迴圈不息,這樣每天都將自己包裹在靈氣護罩之中,才能不懼那些人。
但是,現在他必須要去做一件事。
那就是,去殺死林仙兒。
他已經知道了。
阿飛果然還是沒能狠下心來去殺那個女子。
李小道也可以理解,畢竟,自己也沒比阿飛強到哪裡去。
所以,他就要做一開始的那個打算了,如果阿飛殺不了,那麼他就去殺。
雖然,他可能仍面對那張臉下不了殺手,但是,他卻有辦法不用見到那張禍國殃民的臉,也能殺死對方。
李小道嘴裡叼著草,手上卻摸出了幾張木頭片子。
本想著是用火藥炸死那個妖女,卻沒想到自己修為突破了之後,靈氣已能離體,這種木片要比火藥更便攜和不引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