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妃、主及命婦、宮官,葬日請給鼓吹。”中宗特製許之。紹上疏諫曰:“竊
聞鼓吹之樂,本為軍容。昔黃帝涿鹿有功,以為警衛。故鼓曲有《靈夔吼》、
《鵰鶚爭》、《石墜崖》、《壯士怒》之類,自昔功臣備禮,適得用之。丈夫有
四方之功,以恩加寵錫。假如郊天祀地,誠是重儀,惟有宮懸,本無案據。故知
軍樂所備,尚不洽於神祇;鉦鼓之音,豈能接於閨閫。準式,公主、王妃已下葬
禮,惟有團扇、方扇、彩帷、錦鄣之色。加之鼓吹,歷代未聞。又準令,五品官
婚葬,元無鼓吹,惟京官五品,得借四品鼓吹為儀。令特給五品以上母妻,五品
官則不當給限,便是班秩本因夫子,儀飾乃復過之。事非倫次,難為定製,參詳
義理,不可常行。請停前敕,各依常典。”疏奏不納。
紹尋遷左臺侍御史,兼太常博士。中宗將親拜南郊,國子祭酒祝欽明等希旨
皇后為亞獻,紹與博士蔣欽緒固爭以為不可。又則天父母二陵各置守戶五百人,
武三思及子崇訓墓各置守戶六十人。以武氏外戚乃與昭陵禮同,三思等復逾親王
之制,又上疏切諫。當時雖皆不從,深為議者所美。睿宗即位,又數陳時政損益,
累轉給事中,仍知禮儀事。
先天二年冬,今上講武於驪山,紹以修儀注不合旨,坐斬。時今上既怒講武
失儀,坐紹於纛下,右金吾將軍李邈遽請宣敕,遂斬之。時人既痛惜紹,而深咎
於邈。尋有敕罷邈官,遂擯廢終其身。
張文瓘,貝州武城人。大業末徙家魏州之昌樂。瓘幼孤,事母兄以孝友聞。
貞觀初,舉明經,補幷州參軍。時英國公李勣為長史,深禮之。累遷水部員外郎。
時兄文琮為戶部侍郎,舊制兄弟不許並居臺閣,遂出為雲陽令。龍朔年,累授東
西臺舍人、參知政事。尋遷東臺侍郎、同東西臺三品,兼知左史事。
時初造蓬萊、上陽、合璧等宮,又征討四夷,廄馬有萬匹,倉庫漸虛。文瓘
因進諫曰:“人力不可不惜,百姓不可不養,養之逸則富以康,使之勞則怨以叛。
秦皇、漢武,廣事四夷,多造宮室,使士崩瓦解,戶口減半。臣聞制化於未亂,
保邦於未危,人罔常懷,懷於有仁。陛下不制於未亂之前,安能救於既危之後?
百姓不堪其弊,必構禍難,殷鑑不遠,近在隋朝。臣願稍安撫之,無使生怨。”
上深納其言,於是節減廄馬數千匹,賜文瓘繒錦百段。
咸亨三年,官名復舊,改授黃門侍郎,兼太子左庶子。俄遷大理卿,依舊知
政事。文瓘至官旬日,決遣疑事四百餘條,無不允當,自是人有抵罪者,皆無怨
言。文瓘常有疾,繫囚相與齋禱,願其視事。當時鹹稱其執法平恕,以比戴胄。
上元二年,拜侍中,兼太子賓客。大理諸囚聞文瓘改官,一時慟哭,其感人心如
此。
文瓘性嚴正,諸司奏議,多所糾駁,高宗甚委之。或時臥疾在家,朝廷每有
大事,上必問諸宰臣曰:“與文瓘議未?”奏雲未者,則遣共籌之。奏雲已議者,
皆報可從之。其後,新羅外叛,高宗將發兵討除。時文瓘疾病在家,乃輿疾請見,
奏曰:“比為吐蕃犯邊,兵屯寇境,新羅雖未即順,師不內侵。若東西俱事征討,
臣恐百姓不堪其弊。請息兵修德以安百姓。”高宗從之。儀鳳二年卒,年七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