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衛民還讓她不要著急,先找地方避開記者,暫時先不要在公開場所露面,更不要回應相關問題。
最後特別囑咐了一點,如果她的事務所那邊打算採取什麼行動,一定先和自己打個招呼。
而緊跟著第二件事,寧衛民就去聯絡了自己的律師。
打算派遣律師代表自己與《日本體育報》就這篇報道進行協商。
希望能打著華夏大使館的幌子,藉助官方名義施壓報社,盼著對方有所顧忌,能讓此事到此為止,偃旗息鼓。
可沒想到的是,律師馬上就給寧衛民上了一課,居然告訴他這種事絕不能這麼處理,這個辦法萬萬不可行。
敢情由於日本的美國爸爸認為,當初日本之所以干預發動戰爭,與日本媒體受日本政府控制,給全民洗腦脫不開關係。
為了避免這種事再度發生,戰後美國就制定相關法律,要求日本的新聞媒體只能民營。
如今日本的各大媒體不但不受政府控制,名義上還有監督政府的責任。
所以日本的媒體,理論上連本國政府都可以不尿。
政府也不敢因為報紙的負面報道就下令逮捕和搜查。
遭遇批評的政客們如果不高興了,往往也就抗議一下,要求媒體道歉,走走形式罷了。
想用華夏官方名義施壓,怎麼可能奏效?
反而落人口實,讓人相信這件事裡真的有問題,惹來更大的麻煩。
律師給寧衛民的建議就是,要來硬的,就找別的媒體跟這家媒體打口水戰。
要來軟的,就是登門好言好語的跟對方商量,看看對方願不願意做條件交換。
換句話說,也就是破財消災。
常言道,聽人勸吃飽飯。
當了解到日本特殊的情況後,寧衛民登時就打消了強硬的態度。
只是讓人欺負成這樣了,還得賠笑臉由著別人開價,也確實夠屈辱的。
寧衛民實在心有不甘,學韓信去鑽別人的褲襠。
可問題他也清楚,如果採取另一種硬氣的方式,要跟這家報社打口水戰也不划算。
不為別的,這種事兒本身就對他們不利。
他讓松本慶子來擔任股東,雖然不存在經營上的惡意,只是為宣傳考慮的臨時起意。
可確實也是內幕交易,更是人情交易,根本沒法辯解,只能越抹越黑。
還真有點怕別人窮追猛打,繼續深挖下去。
何況民眾都有仇富心理,本就樂於見到高高在上的人出糗,哪怕他們特別清白,就是被冤枉了又能怎麼樣?
能夠娛樂大家就足夠了。
反正媒體代表的則是大眾輿論,這就是法不責眾的事兒。
罵了你也就罵了,無須道歉,更沒有內疚。
要不怎麼媒體會有“無冕之王”的雅號,背地裡又會被稱為“合法流氓”呢?
讓他們犧牲自己,讓罵他們的報紙得流量,這事兒琢磨起來也挺虧。
所以無論怎麼看,這件事要翻騰起來,只能如了報社的意,還是息事寧人才是符合寧衛民一方利益的。
最好就是能這件事能慢慢冷卻,隨風而去就好了,雖然不大現實……
然而就在他無比猶豫,挖空心思在人際關係裡尋找能影響這家報社的可能性時。
沒想到僅僅過了一天這件事就徹底失控了。
讓他再也沒有了觀察觀察的心思,到了必須儘快採取行動,挽救事態的地步了。
因為還是這家報紙,居然又報出了一堆有關松本慶子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