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皮爾·卡頓不但是服裝設計大師,也是個真正的商業奇才。
這個老爺子是當代特許加盟模式的創始人,在世界商界享有“執照生意之王”之稱。
他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商標被縮寫成“PC”,卻從不吝嗇與別人分享這個商標的紅利。
他非常願意讓更多的合作者透過推廣他的品牌共同獲利。
甚至在商標授權上從不計較是什麼類的產品。
於是乎,“PC”商標的影響並不僅僅停留在服裝界。
皮爾·卡頓這個名字飄洋過海,走遍全球,在每個角落住紮,停留。
到九十年代為止,在一百二十餘個國家與地區,每天有二十萬人在六百多家工廠裡生產著皮爾·卡頓所授權的八百多種不同的專利產品。
日本人騎著PC牌腳踏車,德國商店出售PC牌窗簾杆,瑞士有PC牌香菸,韓國盛行PC牌化妝品,我們的共和國有PC牌的兒童玩具及床上用品,胡志明市的大街上出現了PC牌的紅色高跟鞋。
有人議論皮爾·卡頓准許臺北用他的名字生產鑰匙鏈和廉價旅行包是自貶身價。
但皮爾·卡頓本人卻相當自豪地反駁。
“這又怎麼樣呢?我不僅賺了許多的錢。而且用卡頓作牌子的產品可以滿足我的一切需要。我可以睡卡頓的床,坐卡頓的軟椅,在我設計的餐廳裡用餐,用我的燈照明,甚至去劇場看戲,到展覽會參觀,都可以不出我的王國。”
總而言之,寧衛民正是透過大師的這一商業理念,懂得了分享與共贏的重要。
明白了只要能從別人身上得到獲利,就不應該計較對方賺錢比自己多,而是應該努力增加這樣的夥伴的道理。
為此,他才會把自己的公司定義為大家夥兒一起掙錢的平臺。
以員工拿大頭的分配製度,吸引來了大批優秀的業務員。
最終在相對飽和的商海中殺出了血路,擁有了自己的領地。
所以也完全可以說,是皮爾·卡頓成就了寧衛民前世的事業,讓他的過上豐衣足食的日子。
如此,當驗證過“皮爾·卡頓”那些衣服上的上商標。
完全確認絕不存在什麼譯音誤會。
眼前這位就是他心目中認為的那位服裝大師之後。
那麼可想而知,寧衛民的心裡究竟是何滋味了。
用周星馳在《鹿鼎記》的話來形容,恐怕再貼切不過了。
那真是對大師的景仰有如滔滔江水連綿不絕,又如黃河氾濫,一發而不可收拾啊。
這時候哪怕是出於感謝和,見到大師本人的興奮感。
寧衛民也會充分滿足皮爾·卡頓的要求,豈能再有什麼怨氣和不滿?
更何況,隨後皮爾·卡頓又跟他表達了一番對於東方古國文明的敬仰。
解釋說自己這次已經是第二次來共和國。
目的是用東方絲綢來設計一些服裝,希望可以幫助共和國出口創匯,提升絲綢貿易的質量。
那從官面兒上來講,寧衛民也沒有了不配合的藉口了。
畢竟他是共和國的子民,知道國家如今最需要的就是外匯。
沒趕上是一說,既然機緣巧合趕上了這茬口兒了。
力所能及要不配合一下,自己心裡也說不過去。
於是他的態度大變樣了,熱情的報出自己的姓名,與大師握手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