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新紀元歷年233年1月29日
地點:下城九區某街道
犯罪行為:故意傷害、拒捕
案件經過:劉熠在行走途中與一群混混發生口角爭執,隨後雙方發生肢體衝突。在衝突中,劉熠使用暴力將一名混混打致重傷,導致其下肢癱瘓。
二、案件詳情
傷情鑑定:混混兩側股骨骨折,伴隨神經損傷,造成下肢癱瘓。
犯罪工具:無特定武器,使用拳腳進行攻擊。
現場證據:現場拍照、目擊者證詞、傷者陳述。
……..
李晌快速地掃視著郵件附件中的五份犯罪記錄,乍看之下,一切似乎都中規中矩,毫無異常之處,就是些尋常的犯罪行為和相應的逮捕與服刑過程。
至於這五人的學籍檔案、職業履歷、健康病歷等資料,也均顯得平淡無奇,沒有任何值得引起疑慮的細節。
李晌反覆審視了那份犯罪記錄幾遍,終於捕捉到了兩處細微的異常。
第一點,從這些資料來看,這五人與青狼幫之間似乎沒有任何瓜葛,這就是最不合常理的地方。
李晌心中琢磨著:“既然,青狼幫與這五人沒有關聯,馬斌為何要幫他們轉監,要麼,馬斌只是在幫別人忙,要麼,馬斌與這五人存在某種更深層的不為人知的聯絡?”
第二點,這五人入獄的時間點異常集中,均在今年的一月和二月之間,這一發現讓李晌心生疑竇。
他不禁狐疑:“這五人若彼此不相識,那自然沒有問題,那麼這一切就變得耐人尋味了,彷彿他們是有計劃地集體犯罪,進而集體入獄。這背後究竟隱藏著什麼動機,還是說監獄中有什麼東西在吸引著他們?”
而,至於,這五人彼此是否相識,從馬斌開口相求的那一刻,答案便顯而易見了。
“奇哉怪哉,馬斌為什麼想給這五人辦理轉監,從四號監獄到二號監獄,唔,二號監獄裡是藏了不為人知的寶藏嗎?”
李晌差點被自己荒誕的猜想逗樂了,他搖搖頭關掉手機。
他倒不是對馬斌存了惡意,他只是聽進去常二丙的提醒,想對今後腦袋拴在一起的“犯罪同夥”有多一些的瞭解而已。當然,這事兒也不著急,李晌只是將這事兒記在了心上,打算日後有機會多關注留意一下二號監獄的動態。
李晌閉目養神,心底幽幽的想道:“一個幫派頭目而已,就算藏點秘密又能有多大呢,呵呵——”
……..
同一時間,九區四號監獄,輕監區。
寬敞的勞動車間裡,一排排整齊的縫紉機靜靜地排列著,它們的針頭在燈光下閃爍著寒光。
囚犯們身著統一的囚服,坐在縫紉機前,他們的雙手熟練地操作著機器,踩著踏板,縫紉機發出規律的“嗒嗒”聲,此起彼伏,像是一首沉重而單調的交響樂。
囚犯們的臉上沒有太多的表情,他們的眼神大都空洞而麻木。
他們的目光偶爾會落在自己正在縫製的衣物或布料上,然後又回到了無休止的踩踏板上。隨著踏板的上下移動,他們的腳踝有節奏地顫動著,整個身體彷彿被機器融為了一部分。
在車間門口,幾名身著整潔制服的獄警靠牆而立,腰間懸掛的高壓電棍閃爍著冷冽的光澤。